院内论证公告-口腔科整体升级设备等
开平市中心医院因口腔科整体升级就下列医疗设备进行采购前论证,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
一、项目名称、数量等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预算上限 (万元) | 备注 |
1 | 纯化水净水机 | 1套 | 9 | ▲ |
2 | 微酸性电解水生成器 | 1套 | 8.2 | ▲ |
3 | 牙科综合治疗台(高档) | 3套 | 45 | ▲ |
4 | 牙科综合治疗台(普通) | 11套 | 77 | ▲ |
5 | 牙科电动抽吸机 | 2套 | 10 | ▲ |
6 | 牙科电动无油空压机 | 2套 | 10 | ▲ |
7 | 牙科综合治疗台(普通儿童) | 1套 | 7 | |
8 | 根管长度测量仪 | 5套 | 1.64 | |
9 | 热牙胶充填系统 | 6套 | 5.1 | |
10 | 空气消毒机 | 15套 | 9 |
*以上设备需满足临床科室的使用需求,因整体升级项目需要,其中1-6项备注带“▲”是核心设备,报名资料中如无核心设备则视无效报名,各潜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核心设备的基础上选择7-10中的单一项目或多个项目报名。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为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机构;
2.供应商应具备与所销售产品对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范围和设备生产商的合法有效的授权。
三、供应商报名需按以下顺序提交资料(按要求盖章签字扫描),资料完整方为有效报名
1.设备、耗材(如有)详细说明一览表(含设备/耗材名称、规格型号、注册证号、产地、含税单价、数量、含税总价、保修期、送货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2.设备配置清单及技术参数;
3.销售公司对销售代表负责事项的授权,销售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4.医疗器械注册证(附网上查验结果);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药监部门分类界定批文;
5.产品相关的生产、代理或经销资格证明;
6.医疗器械经营(生产)许可证(附网上查验结果);
7.营业执照(附网上查验结果);
8.产品用户名单及彩页;
9.销售业绩及售后服务;
10.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11.提供两份国内三甲医院或广东省内二级以上医院相关产品的采购合同(附有配置清单)或发票复印件(参考发票必须附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的查询结果)等其他价格参考佐证材料
四、报名时间及流程
1.报名时间: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的17时00分00秒之前。
2.报名流程:
(1)以“公司名称+项目名称”格式编辑邮件,并把报名资料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kp07502371703[at]163[dot]com。
(2)暂无须提供纸质资料。
五、论证时间、地点及现场所需纸质资料
资格审定通过后,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当报名公司不足法定家数(三家),将发第二次公告。如报名公司超过五家则启动筛选机制,选择性价比高的公司进行论证(原则参数符合临床需求,价格由低到高排列,取报价最低的三到五家)
2.议价会现场潜在供应商需提供三到五份纸质资料(商品参数,商品彩页,报价单,其他无需提供)
3.附件内《最终优惠报价表(论证会当天使用)》需打印出来在公司名称处加盖公章,其它内容现场填写签字确认。
六、参考技术参数的说明
附件内所列技术参数只是提供给潜在供应商对我院所需设备的进行参考,并非指定某品牌,各潜在供应商可提供功能相同、参数相近,超越的设备供我院论证。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50-237170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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